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西安光机所)创建于1962年,是我国首批有权授予博士学位和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设有瞬态光学与光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光谱成像技术、超快诊断技术、空间精密测量技术等3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在岗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著名科学家龚祖同、侯洵、薛鸣球、牛憨笨、相里斌院士均出自西安光机所。 

  近年来,研究所秉持“科教融合、创新实践”的研究生教育理念,依托承担的“先导专项”、“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院重点实验室以及产业孵化等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导师队伍,形成了覆盖硕士、博士、博士后三个层次的青年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学研究生562名,其中博士生占52.7%。研究所近五年获中科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院长特别奖4人,院长优秀奖15人。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和论文研究都在所内开展。研究所地处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研究生提供了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021年计划招收博士生60名左右,含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7名,实际招收名额以国科大下达计划为准。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培养的仅限普通招考考生,且考生应选择对应研究方向的导师。我所招生指标均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2021年春秋季两次招生,春季入学只招收硕博连读考生(仅针对2018级硕士),秋季入学招收硕博连读(仅针对2019级硕士)、普通招考考生和直博生。硕博连读约占招生计划的60%左右。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1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三)2021年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考生选拔仅针对2018级硕士。2019级及2019级以后的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的,仅在第四学期组织一次选拔考核,第五学期不再组织选拔考核。只有在硕士第三学期报名且参加第四学期选拔考核的,才有资格被录取。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所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二)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我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六)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4.我所在职职工报考(我所在职职工报考,原则上报考“定向”,定向单位为“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定向培养的考生入学后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助学金、毕业不派遣。 

  (八)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如不能按照我所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我所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12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报成功后,考生集中在2021年1月13-14日工作时间提交下列书面材料(邮寄的考生仅限使用EMS或者顺丰,确保1月13-14日寄到,以下材料按序排放用订书机左上角装订,无需封皮),材料接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区信息大道17号,710119,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张老师,029-88497564: 

  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需提交: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3)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研究员或正高级工程师)的书面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研究生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见附件2) 

  (4)硕士课程成绩单或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7)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类别的考生应提交上述(1)-(5)。 

  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部门及单位人事部门共同签署的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表(见附件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证明材料。 

  4.研究生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详见附件4,附件5),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为便于考生备考,现公布2017年试题供全体考生参考,详见http://rjc.opt.ac.cn/yjsjy_48060/zs/zsdt/202003/t20200309_545837.html。 

  3.初试时间 

  专业课:2021年3月26日; 

  外国语:2021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21年3月28日下午2:00-5:00。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复试录取等工作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具体届时通知。 

  5.普通招考的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待报名结束后由我所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拟录取时必须先将档案转至我所。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我所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研究所构建了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助学金组成的完备的奖助学金体系,从经费上保障研究生全身心投入科研学习。 

  我所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正常学制年限内按学年收取学费。在读博士生在学制规定期限内均可获得高于所缴纳学费的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一等1.5万元(占30%),二等1.3万元(占40%),三等1.1万元(占30%),一次性发放。非定向且将档案转入我所的博士生在学制规定期限内还享受基本助学金(3450-7450元/月,具体取决于研究生科研业绩等)。优秀博士生还可申请各类奖学金,如优秀博士论文奖、院长奖、朱李月华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大恒奖学金等。优秀在学研究生可获全额资助赴国际高水平高校或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合作,或赴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硕博连读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发放学业奖学金。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西安光机所研究所奖助学金政策详见http://rjc.opt.ac.cn/yjsjy_48060/yjsjygzzd/202003/t20200309_545854.html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我所研究生部官方网站http://rjc.opt.ac.cn/ 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人 

  部门:人事教育处-研究生部 

  网址:http://rjc.opt.ac.cn/

  联系人:张老师,新北北院,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029-88497564,zhangwenopt@opt.ac.cn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7号西安光机所北院 研究生教育中心 

  邮编:7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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