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所研究生2022年度参保工作,根据市医保发[2021]83号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医疗报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研究生参加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
全体统招非定向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应购买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陕西省内只能选择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基本医保(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医疗保险事宜由工作单位受理。
自行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险,确需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的,需于11月8日前将纸质《自行购买保险备案表》(附件1)及参保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部审批备案。
二、缴费
2022年度正常人员保费标准为320元;特殊人员保费标准详见市医保发[2021]83号文件(见附件2)。如有符合上述“特殊人员”的,请于11月8日前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部,过期未提交的按正常人员保费标准收取。
保费先由研究所垫付全额上缴西安市税务局,2021年12月从个人助学金中统一全额扣取。
三、待遇享受期
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办理完成参保相关手续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其他
1. 在国科大上课期间的研究生,即使已购买北京市的医疗保险,但是存在和陕西省医疗保险衔接的空档期,2021级硕士及直博生也需参加2022年度西安市大学生医保。
2. 学生医疗报销按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医疗报销管理办法》(http://rjc.opt.ac.cn/yjsjy_48060/yjsjygzzd/202111/t20211102_668727.html)执行。
3. 联系人:朱老师,029-88856862,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
研究生部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