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的意见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率先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继续做好深入实施“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以下简称“人才系统工程”)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院“率先行动”计划为指导,通过完善人才计划和项目的系统设计、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促进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和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人才效能,激发创新活力,进一步提高我院吸引、凝聚和造就优秀人才及团队的国际竞争力,为推进落实“一三五”规划、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聚焦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以下简称“四类机构”)实施人才系统工程,满足“率先行动”计划的人才需求。
2.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支持,加强院级人才项目的针对性和与国家人才计划的有效衔接,优化人才项目体系和资源配置方式,促进科研、工程技术、管理、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协调发展。
3.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以青年人才培养为主,稳定关键人才与引进急需人才并重,引进人才和引进智力并举,在创新实践中凝聚和造就人才。
4.坚持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强化人才项目的过程管理。
5.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引导各类人才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观,促使他们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创新活动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目标
为实现我院“率先行动”计划提出的“****”队伍建设目标,通过实施人才系统工程,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适应需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队伍。
1.引进和支持具有重要影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遴选和支持能够代表国家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杰出人才,稳定和激励一批推动我院科技创新的核心骨干和骨干人才。
2.引进和支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遴选和培育一批能够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人才,为我院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备力量。
3.培养和引进一批工程技术和支撑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和骨干管理人才,逐步提高我院工程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队伍的水平。
4.吸引和资助海外优秀学者和外国科学家来我院工作、访问、交流与合作研究,同时定向选派优秀中青年科技、支撑和管理人才出国进修,不断提高我院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5.组建跨单位、跨学科的科技创新团队,充分发挥海内外、院内外优秀人才“强强联合”的团队作用,提高我院人才队伍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积极推进各项人才计划及项目实施
由院组织实施的人才计划及项目包括: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培养计划、人才激励计划、国际人才计划以及人才专项。
(一)人才引进计划
1.实施率先行动“****”,结合“四类机构”改革,按需引进学术帅才、技术英才和青年俊才。在引进人才的类别和层次、条件和支持方式上与国家人才计划错位设置、有效衔接,突出我院人才项目重培养、重管理的特色。
2.通过国家“****”项目,重点引进能够带动新兴学科、突破关键技术、促进高新产业发展的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和支持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用人单位根据发展需要积极引进人才,并提供发展平台和工作条件,院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人才培养计划
1.通过“青年创新促进会”项目,为有潜质的青年人才搭建平台、创造良好成长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开阔科技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并带动其他青年人才共同成长。
在执行期满的会员中遴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会员给予后续资助,着力培养他们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快速成长。
2.通过“关键技术人才”项目,以青年技术人才为主,加强对技术支撑人才的支持和培养力度,提高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推动技术创新的能力。
3.通过“创新交叉团队”项目,支持优秀科技人才开展跨单位、跨学科领域的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在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发展中,增强开拓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科研合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4.积极做好国家“****”等有关人才计划的推荐遴选工作,重点支持各类入选人才主持或承担国家或院的重大科研任务,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
(三)人才激励计划
1.实施“特聘研究员”计划,进一步凝聚和激励我院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强对科技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群体的激励和保障。结合“四类机构”改革,遴选核心骨干人才和骨干人才,在评价中兼顾学术水平和工作职责,在激励时兼顾荣誉和适当待遇。
2.实施“王宽诚率先人才计划”,利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资助,支持和激励不同类型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通过“卢嘉锡国际团队”项目,重点支持院内致力于科学和技术原创的领军人才,与海外优秀人才组建团队,促进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通过“产研人才扶持”项目,重点支持致力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带动产业升级的科技人才,到相关企业开展研究与合作。
3.通过“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表彰一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学家,在全院形成鼓励创新、激励进取的人才发展氛围。
(四)国际人才计划
通过“国际人才计划(PIFI计划)”,拓展国际科研伙伴关系网络,提高科研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增强我院的国际竞争力和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重点吸引和资助活跃在国际前沿的外国顶尖科学家和优秀学者参与我院科研工作或攻读博士学位。
(五)人才专项
1.实施“西部之光”人才计划,加强西部地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促进西部地区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通过“西部引进人才”项目,支持西部地区研究所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通过“西部青年学者”项目,支持西部优秀青年人才开展科研工作,资助博士毕业生到西部地区研究所工作。
2.通过“海外评审专家”项目,鼓励海外优秀科学家为国家和我院科技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在科技战略咨询、研究机构评估、科技项目评审、人才评价、重大奖励评定等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3.通过实施公派留学、境外培训、博士后交流、联合培养研究生等项目,推动我院优秀青年人才参与国际前沿领域研究,拓宽国际视野,提升科技创新与管理能力。
继续实施“全员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和能力培养。继续实施“文献情报和期刊出版领域”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视野开阔、理念先进、业务精通的专业化人才。
4.通过派出海外人才工作小组、举办“海外人才走进科学院”等活动,加强与海外优秀科技人才的直接联络。通过面向全球公开招聘、赴海外组织招聘等活动,提升我院引进人才的效果。
三、组织与管理
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人才工作的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政策环境,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学术民主、潜心致研的工作环境。
(一)明确管理职责
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全院人才工作的指导和统筹。领导小组由有关院领导和院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院人才系统工程的实施,审定有关人才计划支持方案,审议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建议以及人才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局及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挂靠在人事局。办公室负责国家和我院各项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向领导小组汇报、提请审议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建议和人才项目的评审结果,监督和检查院属单位各类人才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领导小组对人才工作的决定和意见等。
院属各单位应按照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人才系统工程的各项计划及项目,并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科研条件。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定实施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项目,作为人才系统工程的重要补充。
(二)加强过程管理
1.各单位应与获得院级人才项目资助的人员签订人才计划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建立人才项目退出机制。
2.统筹考虑各类人才项目,避免资源重复投入和不良竞争。凡作为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在执行期内不得申请院级人才项目(人才激励计划除外)。对院级各类人才项目,明确申报项目数和次数的相关要求。
3.发挥人事人才工作特派员在人才项目的招聘、评审、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重视对人才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三)完善评价机制
1.完善我院人才工作评审专家库,提高人才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效率。评审专家主要为海内外相关领域的杰出科学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能够积极做好人才项目的评审工作。
2.健全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各类项目的定位,进一步明确人才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案。充分发挥人才评审专家库的作用,综合使用会议评审、现场评议、通讯评审、网络评审等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注重评价结果的合理使用,强化评价结果与人才激励、支持、流动的关联。
(四)清理规章制度
对现有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合并、修订、废止有关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科学院清理有关人才政策规章的清单

 

中国科学院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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