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机所博士后出站科研评审试行办法

一.出站要求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按计划完成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出站(发表学术论文西安光机所应为第一作者单位):
   1.第一作者在与本学科相关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检索1篇或被EI检索2篇;
   3.第一作者在国外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4.第一发明人完成申报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
   5.完成并鉴定科研成果1项。
   二.出站评审程序
   出站前,须填写《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表》,完成不少于3万字的《博士后工作报告》,经合作导师同意后,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其中至少应有2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告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包括是否完成预期的研究计划、所完成项目的重要性和先进性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准许出站。
   如果博士后出站报告未通过评审,但经评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报告、重新出站评审的决议。
   若评审委员会未做出修改报告重新出站的评审决议,或本人逾期未完成出站报告修改,或重新评审仍未通过者,则劝其退站。
   博士后填好《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表》后,需经我所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以及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方正式同意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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