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我所研究生及导师: 

     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评选面向2019级、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全体博士生。注:2022级及以后的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和定向考生均不再缴纳学费,也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

  二、奖学金额度与指标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一等15000元/年、二等13000元/年、三等11000元/年。以年级为单位评选,指标比例分别按各年级符合条件参选学生的30%、40%、30%核定。 

  2023级博士生不分等级,统一按13000元/年发放。 

  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统一按8000元/年发放。 

  三、评选程序 

  研究生部根据《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金”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实施组织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 

  参评的博士研究生自行申请,于9月22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 

  1、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所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请装订)。发表文章需附文章首页,EI检索的会议文章需附检索证明,所获荣誉需附证书复印件、授权或受理专利需附授权或受理证书复印件。 

  3、申请表中仅统计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在学表现等情况。研究生部将逐一核对申请材料的可靠性,请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研究所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研究生学业成绩、开题中期等培养环节、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表现作为评定依据。评选结果在所内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国科大。 

  四、奖学金发放 

  1.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 

  3.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负责人:秦老师,电话:88887807,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  

 

 研究生部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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