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研究单元: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条例》,我所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所在学研究生(不含在京参加集中教学的学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不含陕师大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学风端正、成绩优良,友爱互助、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明礼修身,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2022-2023在学期间且未违反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
2.“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从此次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的好评,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符合“三好学生”基本要求,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的学生干部(包括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研究生会、optica学生分会及管委会学生干部等)。“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且各培养环节考核成绩优良。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名额
全所最终评选出“三好学生”88名,“三好学生标兵”6名,“优秀学生干部”12名,“优秀毕业生”6名。
四、评选程序
1.研究生部核算各研究单元在学学生总数,(不含在京集中教学学生、不含定向学生、不含在职人员)。超过8人的,以各研究单元学生总数的23%差额分配推荐“三好学生”名额(见附件1),少于等于8人的,可推荐1名“三好学生”。各研究单元优中选优,最多可推荐三好学生标兵1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优秀毕业生各1人。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由各研究单元研究生管委会制定评选流程和评选标准,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主管老师主持开展评选工作,拟推荐名单需在研究单元公示后报研究生部。各单元确保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展开,且推荐的学生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研究生部组织各年级班委针对推荐人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研究生会、班委、支部等学生干部参与评选。
4.研究生部组织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评选结果,最终评选结果不受研究室分配名额限制。
5.所内公示后上报国科大。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请人分别填写对应的申请表(见附件2-5)纸质一式一份于4月27日前提交至各研究室。
2.请各研究室务必于5月12日17:00前将优秀学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学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部。
六、联系方式
秦老师, 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029-88887807,wyqin@opt.ac.cn
研究生部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