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和我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前期报考进展和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和录取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保证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硕博连读考生和统考考生,分别按报考一级学科制定招生名额,并分别选拔。统考考生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各学科各类考生的招生名额,待国科大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
3.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拘一格地发现、选拔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西安光机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西安光机所研究生部负责考生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审核和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组织工作。
2.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由各学科方向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分别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英语、业务水平和专业综合)评分。
3.各工作相关人员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招生领导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和面试小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
三、硕博连读生考核和选拔实施方案
1.凡资格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均可参加后续选拔。(资格审核结果以国科大报名网站显示结果为准)
2.硕博连读生招生选拔主要考察A、课程学习成绩,B、开题,C、专业能力三个方面:
A、课程学习成绩:依据国科大集中教务中的平均分和挂科情况打分,满分10分,对应关系如下:
B、开题:依据各研究单元报送的考核结果打分,满分20分,对应关系如下:
C、专业能力:4月12日以面试方式开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领域发展动态掌握程度、对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背景与导师招生需求匹配度以及培养潜力等。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问答时间为20分钟。
3、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A+B+C*70%。硕博连读考生将按照一级学科,以最终的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统考生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方案
统考生的招生选拔依次开展以下5个流程:
1、申请与报名:前期已完成。
2、形式审核:由研究生部审核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前期已完成。凡国科大报名网站显示资格审核已通过的考生,视为通过形式审核,并可参加后续的选拔与考核。
3、学术审核:由3-5名本学科专家(博导不少于3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学术审核参照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审核专家以独立评级的方式给出考生的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4、专业课笔试:每名考生定于4月15日14:00-17:00参加一门专业课的统一笔试,原报考的两门业务课合并为一科,各占50分,满分为100分。考试通过线上进行,所有考试均为开卷,可翻阅参考书籍,但不能上网查阅参考资料,考试中不得离开考位(详细方案另行通知)。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参加专业课笔试的统考考生需于4月7日前发送主题为:“姓名+参加2022博士笔试”的邮件至zhangwenopt@opt.ac.cn。
5、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英语水平和培养潜力。考生须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面试按照报考一级学科分组,面试总分为100分。拟定4月25-28日开展。
统考考生的总成绩=学术审核*20%+专业课笔试*30+面试*50%。统考考生将按照一级学科,以最终的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拟录取
1.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统考生专业课笔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七、相关情况说明
1.西安光机所每名博导每个招生年度内招收的各类博士生(包括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考生和统考考生)不超过2人。
2.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网络远程复试中发现以下行为,及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3)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未经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5)复试内容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对复试过程录像录屏录音,向他人或在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相关材料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8)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八、联系人
张老师,研究生部第三办公室,029-88497564,zhangwenopt@opt.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