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机所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博士招考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所本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原则

  复试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在严格落实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生和导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招生原则,科学选才。

  二、复试分数线

  入学考试中,英语不低于56分且各门业务课单科不低于6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少数名族骨干计划考生,英语不低于52分,各门业务课不低于60分,初试总分不低于240的可参加复试。

  过线考生(含硕博连读生)请于7月9日24:00前发送邮件进行复试确认,逾期未收到的按照自愿放弃复试处理。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hangwenopt@opt.ac.cn,邮件主题填写“考生编号后三位+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考核为主、网络远程为辅的方式。

  考核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信息大道17号研究生部。

  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身体健康,所在居住地为连续7天以上国家划定低风险地区,且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本地健康二维码及西安市一码通为“绿码”的考生需现场考核。个别考生因防疫政策导致无法到达现场,考生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网络远程考核,其考核内容、要求标准、时间均与现场考核一致。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分综合测评、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专业面试按照报考一级学科分组开展。

  1、7月15日14:30-16:00到研究生部第五教室参加复试说明会、综合测评、资格审查。

  综合测试使用手机完成。

  全体考生需现场再次提交纸质版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现场提交电子版“考生简历及自述”(供复试专家参考,见附件2)及PPT,以考生姓名命名,U盘光盘均可,逾期不候。需确保考生自述的信息真实、完备、有效、不涉密。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须提供教留服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教留服认证报告)、准考证、学生证等材料原件。

  2、7月16日8:30-19:00:物理学,光学工程考生面试(分两组并行)。全体考生英语面试穿插进行。

  3、7月17日8:30-19:00: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考生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返回。

  五、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2、复试以面试形式开展,侧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英语能力。

  3、复试内容: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以及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潜在科研能力等。

  每位考生须使用PPT做5分钟有关报告(超时即停止报告),复试专家组将根据考生的个人陈述及问答(每人8分钟左右)表现评定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考核的成绩。报告建议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个人教育工作经历及科研业绩(简要)。

  (2)科研经历、成果以及个人在其中的主要贡献(重点)。

  (3)博士期间拟开展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提前与导师确定沟通,重点)。

  (4)其它个人认为重要的内容(可略)。

  英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在口语交流和科技英语阅读写作等方面的能力,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人7分钟。

  六、体检与政审

  拟录取后,考生需体检并办理政治审查表。

  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必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与体检单交接处加盖骑缝公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表见附件3)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政治审查表,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政审表见附件4)

  考生需在7月24日前将体检结果与政治审查表原件寄送至我所研究生部(请考生尽量使用EMS和顺丰邮寄)。

  体检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和英语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2、统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3、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20%+复试成绩×80%。

  八、录取

  1、统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按所报考一级学科和总成绩分别排序。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类考生成绩排名、招生指标、导师在学学生数量等因素,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无论初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九、其他

  1、考风考纪。所有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对于在考核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示。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监督电话:029-88887520。

  4、本规程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5、联系人:张老师,029-88497564

                       李老师,029-88887520

 

 

 

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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