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2019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评选面向2015级、2016级直博生,2017级、2018级全体博士生。
二、奖学金额度与指标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一等15000元/年、二等13000元/年、三等11000元/年。以年级为单位评选,指标比例分别按各年级符合条件参选学生的30%、40%、30%核定。
2019级博士生不分等级,统一按13000元/年发放。
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统一按8000元/年发放。
三、评选程序
研究生部根据《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金”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实施组织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
参评的博士研究生自行申请,申请材料提交至各科室研究生分会负责人,各科室集中于9月23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
1、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所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随申请表装订)。发表文章需附文章首页,EI检索的会议文章需附检索证明,所获荣誉需附证书复印件、授权或受理专利需附授权或受理证书复印件。
3、申请表中仅统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在学表现等情况。研究生部将逐一核对申请材料的可靠性,有不实之处需修改,请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研究所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研究生学业成绩、开题中期等培养环节、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表现作为评定依据。评选结果在所内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国科大。
四、奖学金发放
1.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 学籍状态为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学业奖学金。
3.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负责人:张老师,电话:88856862,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
附件1.学业奖学金申请表/UploadCenter/news/UploadPic/file/20190917/20190917141518901890.doc
附件2.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学业奖金”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UploadCenter/news/UploadPic/file/20190917/201909171415870987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