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关于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我所研究生及导师:

为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西光研字[2018]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19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额度及指标

博士7名,硕士5名。

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一次性直接发放至研究生银行卡。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

三、评审程序

本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正式获得学籍后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学生初评:研究生部负责审核学生参评资格及参评材料,公示有效候选人名单,并组织研究生代表进行差额初评,申请人做工作报告(PPT报告5分钟,报告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及日常表现)。

研究所终评:我所评审委员会根据国科大评选要求和我所评选细则,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初选名单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评选结果应获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评选结果在所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申请表中所列成果均需附相应纸质证明材料。发表文章仅需附文章首页,EI检索的会议文章还需附检索证明,所获荣誉需附证书复印件、授权或受理专利需附授权或受理证书复印件。

3、《个人成果汇总表》仅需电子版;

每名研究生上述1和2简明扼要、按序整理、装订一册,纸质版材料当面提交,电子版发邮件提交。

(二)填表要求

1、《申请表》中填报情况应与证明材料内容一致,应如实填写。

2、汇总表需参照范例,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3、研究生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出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三)系统数据提交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五、申报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申报截止日期:2019102114:00,逾期报名无效。学生初评及终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负责人:张老师,029-88856862,zhangwenopt@opt.ac.cn,研究生部第二办公室

 

附件1: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UploadCenter/news/UploadPic/file/20191014/20191014174562596259.pdf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UploadCenter/news/UploadPic/file/20191014/20191014174596549654.docx

附件3:个人成果汇总表/UploadCenter/news/UploadPic/file/20191014/201910141745319631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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