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抽检有关规定(2020修订)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研究生教育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我所决定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及抽检,特制订《西安光机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抽检有关规定》(以下均指学位论文),具体如下:

  一、 论文盲审

  1、博士研究生论文每人2份盲审,3份公开评阅;硕士研究生论文按照20%的比例抽查进行盲审,一般每个一级学科抽查1-2篇,抽中者每人提供1份学位论文盲审,2份学位论文公开评阅。抽查采取随机抽查及选择抽查两种方式,学位课成绩/开题/中期/预答辩情况一般、首次指导研究生毕业及上年度指导研究生出现问题的导师的学生为重点抽查对象。

  2、盲审送审周期一般为30天。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前5周向研究生部提交送审论文。打印版和电子版(pdf格式)同时提交。

  3、送审论文要求:论文的封面、扉页、致谢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项必须隐去作者及指导教师的姓名,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4、研究生部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管理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等,选择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

  5、盲审结论中有1位专家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需再送两份盲审评阅,视论文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3-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二、论文抽检

  1、论文抽检于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会之后进行,每年夏季和冬季各一次,抽检范围为当年拟授予学位的论文,博士及硕士抽检比例分别为20%和10%,盲审评价及答辩情况一般、首次指导研究生毕业及上年度指导研究生出现问题的导师的学生为重点抽检对象。

  2、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论中有1位专家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作者需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并提供详细书面修改说明,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

  三、其它

  1、论文评价:主要包括论文选题、文献综述、创新成果、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科研能力、学术道德、论文写作及总体评价等方面,专家将对各项内容分别按“优秀”、“良好”、“一般”及“较差”评价,并按“合格”或“不合格”给出总体意见。

  2、盲审、抽检结束后,由研究生部填写《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及《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论文抽检结果》,通报相关学生及导师。

  3、论文盲审及抽检工作在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研究生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盲审及抽检相关费用由研究生部列支。

  4、正式学位答辩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夏季4月20日,冬季10月20日,博士研究生在提交正式答辩申请前须通过预答辩评审。

  5、保密论文及延迟公开论文的盲审及抽检单独组织。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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